
女子用假钞向老人买红薯后索赔17万自助行为获法院支持!1月16日民间配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南京法院2025年度典型案件发布暨颁奖会,集中发布了过去一年审结的十大典型案件与十大优秀案件。其中,卖红薯老人收到假币采取自助行为被诉损害赔偿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件。

2023年2月17日,原告王某某在某农贸市场向75岁的被告滕某某购买红薯时使用假币被发现。滕某某及其女儿为将王某某扭送公安机关,在控制过程中致使其面部受伤。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查实王某某非法持有和使用假币600元,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随后,王某某以健康权受到侵害为由起诉要求滕某某及其女儿赔偿损失168253.06元。
滕某某女儿回忆起当天事发经过,表示当时她带着父母去菜场卖农副产品。一名戴着口罩和头盔的女子买父亲的红薯时,父亲发现她是前两天骗他钱的人,便抓住了她。在扭打过程中,该女子受了伤。后来她到法院起诉他们,收到法院传票时他们非常惊讶。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本案中,两被告基于避免原告逃离现场对原告实施拉扯、按倒等拘束人身自由的行为,目的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追回被骗取的款项。两被告在拘束原告后立即报警,继续拘束原告也是为了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因此,两被告的行为属于正当的自助行为。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滕某某女儿表示,2024年12月31日收到了判决书,那天正好是她父亲的生日,这是给他最大的礼物。收到判决书时,她和父亲都拥抱了。不幸的是,父亲在2025年4月去世,生前一直挂念此事。
承办法官靳德华表示民间配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是筑牢社会秩序底线、凝聚法治信仰的基本准则。本案中原告实施的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更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法院认定被告为制止违法行为所采取的自助行为具有正当性,是对守法公民在公权力难以及时介入的情境下挺身而出、维护自身权益和金融秩序行为的肯定和鼓励,对于打击假币流通、维护金融安全具有深远的示范效应。女子用假钞向老人买红薯后索赔17万自助行为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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